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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:红沙之下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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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总是很喜欢和努凯里亚人打交道。

我的意思是,我喜欢他们的热情、他们的直来直往——这两样东西在如今的银河中可不多见.

不过,说实在的,它从来就没多常见过,否则也就称不上是一种品质了。至少在我自己身上,它们是不存在的。

在独来独往了接近一万年后,我已对自己的性格有了非常深刻的了解,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说,我都与这两样珍贵的宝物搭不上边。我想,这就是我为何会如此喜欢他们。

人类总是向往善与美好的。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深感欣慰——真好,我还没有被漫长的时光磨掉身为人类的自我认知。

我起身离开我的床。

说是床,实际上是一张铺在漫漫黄沙上的宽大毛毯。为了适应我的身材,哈塔卡绿洲中的那几位裁缝联合起来做了好几天的苦工,才一起把它拿到我面前。

它摸起来很舒适,躺上去更不用提,但我给出的钱可配不上这样的手艺。为了报答他们,我为他们的工具做了一些改进,想来应该会为他们今后的生活增添不少颜色.

以前的我可不会做这种事。

嗯,谈到以前——算了,还是别谈了。

我坦白,我不愿意回忆起那些日子。但不是因为我厌恶它们,我怎么会这样做呢?那些时光塑造了如今的我,但我只是.

好吧,一个坏结局足以摧毁一切美好,你认同吗?

我收起毯子,离开帐篷。

头顶传来烈日的光辉,努凯里亚炽热的太阳在午后两点左右作为毒辣,在这个时候,就连沙漠中的毒虫们都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巢穴,而我却必须得收起我的帐篷与行李,再把存在的痕迹一一抹除,重新上路。

我是个旅者——我没有提到过这件事吗?不要紧,起码现在你知道了。

那么,正式的自我介绍一下。我叫伊斯坎达尔·卡杨,提兹卡之狼,死眼学会的大导师。

一万年来,我居无定所,满银河的游荡.别误会,我当然也想安定下来,只是命运不许。

或者说,他不许,他对我另有安排。

我再次抬头看向太阳,有种冲动在心中浮现,它叫我使用灵能,沉入亚空间中观察那轮纯白之阳。

但我拒绝了,天知道我到底怎么忍住的,可能只是我今日心情不错吧,总之,我克制住了自己。

第四百六十九亿六千七百二十九万零二百一十一次。

不错,卡杨。继续保持。

我徒步上路。

有件事很有趣,但说出来就显得有些傻气走路其实很有趣,你能懂吗?

当你只是把它当成一种本能来行使的时候,它的确没什么有意思的地方,但如果你时刻注意它,时刻关注自己抬脚、落脚的力度,还有方向,以及角度时,它可以变成一种相当令人愉快的游戏。

就比如我现在正在玩的这个,我将它命名为‘尝试着不在沙子上留下脚印’,你也应该试试,除非你是我的一些表亲。

哈,乌鸦与蝙蝠。

我想笑,但忍住了结果最后还是笑了出来。实在抱歉,表亲们,可我真的无能为力,我必须做点什么来打发时间。

通常情况下,我都会像现在这样不停地发散思维,是否想到你们并不在我能控制的范围之内。

当然,还有那个比喻——我坦白,它是我发明的。是我在某次宴会上下意识地脱口而出,所以这两个外号才会不胫而走。

希望亚戈·赛维塔里昂不会知道这件事,否则他一定会找个时间往我背上踢一脚。

我继续走。

唉,努凯里亚的太阳真是可怕。我走过了那么多世界,也很难找到一个地方的太阳能和它媲美。

七十年前我来到这里时就对此有所了解,只是我大概没什么适应能力,已经过去了大半个世纪,而我依然没办法学会与它共存。从我的出身来看,这很不应该,但我希望你明白

人是会变的。

我变得很彻底。

我戴上兜帽,不再对太阳施以过多的关注,埋头赶路。

今晚之前我必须赶到目的地,否则便会错过与他约定的时间。你大概要问,我为什么非得步行,而不发挥一下人类的懒惰,选择骑马或坐车?

原因其实很简单,因为这趟行程必须保密,完全保密。除了你——我想象中用来打发时间的第三人——以及他和我之外,这件事就再也没有任何人知晓了。

就连他的儿子们也不知道,那些忠诚的战犬们

是的,他们就算得知真相也不会对父亲的隐瞒产生半点怀疑,但他们最好还是不要知道。

我的徒步苦旅一共持续了整整六个小时,傍晚八点,我赶到那片戈壁滩。此时天色已经完全暗淡,天空中挂着几颗聊胜于无的星星,周围没有半点光亮可言,整个戈壁滩死一般的寂静。

常人大概会被这样的环境吓退——实际上,他们也最好离开,这里藏着些他们不该看见的东西。

我来到戈壁滩中央,从背后的行囊里拿出了一根火把,然后点亮

你以为我会用灵能吧?哈,很遗憾,我用的是老方法:打火石。

我举起火把,挥舞数次。

几秒钟后,戈壁滩的远处也亮起了一处火光,那里正是我此行的目标。我花了额外的十三分钟抵达那里,成功地见到了他。

安格朗。山之子。

他很强壮——任何一个见到他的人,其头脑中所萌生出的第一印象大概都会是这个词,但他少了一只手

对于战士来说,无论是左撇子还是右撇子,失去一只手都是足以令他们颓废一生的问题。

哪怕远在古泰拉时代,许多士兵与雇佣兵为了避免这一厄运降临在自己身上,也会想尽一切办法。

其中一种我记忆相当深刻:如果买不起臂甲,那就用铁线连接三块依次从肩膀到手肘再到手腕的圆形甲片。

简陋的防具,不是什么好东西,但也能有效地降低截肢的风险。

而在许多年之后的大远征时代,断臂依旧是个使人苦恼的问题,我的许多兄弟与表亲都饱尝其苦痛。

当然,你会说,不是有义肢吗?我亲爱的聆听者,你要明白,神经排异是无法避免的一大困难.

是的,你又会问了:可这些事对于安格朗来说又算得上什么呢?他是一名基因原体,难道他不能为自己装上一条手臂?

是的,他不能,而且他也不想。

他的手臂被他自己亲自献祭掉了,为了一场胜利。自那以后,他便独臂至今,但这无损于他作为战士的身份。

像他这样的人,是无法被打倒、无法被扭曲、甚至无法被摧毁的。或许有些东西可以使他流血、使他痛苦、使他不得不终日离群索居,但他仍然是安格朗。

他永不屈服。

什么?我尊敬他?该死,这难道还用你说?

“卡杨。”他嘶哑地唤我。“很久不见,有五年了吧?”

“是的,大人。”我低头行礼——我必须如此,否则便是不敬。他当然不会在乎,可我在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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